市区勿用超速挡
时间:2015-01-26
在昆明租车的时候为了设计省油的车辆,除了在油料上面动脑筋之外,更利用自然的动能(如冲力或行驶中所产生的惯性)来辅助引擎节省油料,那就是“超速挡”。
一般的汽车变速箱,变速比的配法都是最高挡(第四挡,有的是第三挡为最高挡)为1:l,也就是引擎转一圈,传动轴也转一圈。而因为行驶速度越快,其所增加的惯性越大(惯性与车速的平方成正比)。利用此增大的惯性力量在最高挡之外,增加一挡为超速挡(通称第五挡或 over drive),超过1:l的变速比,例如0.7:1。就是相反地引擎只转0.7转,传动轴就转1转,则传动轴的转速反而比引擎转速快,藉以节省油料。
以低的回转数带动高回转的传动轴的话,引擎的负担更重,所以使用超速挡时必须借重行驶中所产生的惯性,又因速度越高时惯性越大,所以必须速度相当高的时候,才换人超速挡,否则徒增引擎的负担而没有办法发挥应有的性能。
一般的规定都是以第四挡加速至50公里/小时以上才可以换人超速挡。如果未达50公里/小时的车速换人超速挡的话,因引攀的负担过重,不能得到预期的马力,引擎的使用寿命也会缩短。
此外在结构上,第四挡的驱动齿轮与被动齿轮连在一直线上啮合,经得起苛酷的使用。而超速齿轮因转速高,齿轮也较小,又啮合的时候经过另一根轴间接传动,构造上当然没有第四挡齿轮那么结实。如果未达50公里/小时勉强换人超速挡,这样的构造是担当不起传送大驱动力的任务的,因此很容易受损。目前有很多厂家正也因为有此问题,怕客户误用,在最近出厂的车辆还不敢冒然配备超速挡。
在市区行驶,要超过50公里/小时的机会很少,车上虽有超速挡(O,D挡)的配备,也请不要去用它,仍与一般的车辆一样,最高就止于第四挡。第四挡驱动力大,也不会比超速挡耗油。只有行驶长途或高速公路等车速较快的时候才适合使用超速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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